《通知》表示,因排产等原因,北京市中选药品二甲双胍片(0.25 g,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和匹伐他汀钙片(2 mg,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短期无法足量供应全市医疗机构。最终决定,上述两个中选药品增加 3 个月过渡期,同步核减本协议周期内各医疗机构 3 个月约定采购量。
北京市已于今日(11 月 4 日)开始执行第三批集采中选结果,对于过渡期内上述两个集采药品中选价格、同品种非中选价格、支付标准、暂停未过评品种等与其他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同步执行,不设过渡期。
过渡期内,各医疗机构可使用中选药品,也可采购使用非中选药品作为补充,不做硬性要求,但本协议周期结束时应完成核减后的约定采购量。
来源: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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