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本次集采目录的共 7 个品种,其中包括 5 款 PPI 药物。各品种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
1 家企业中选的,取年度采购量的 50% 为约定采购量;
2 家中选的,取年度采购量的 75% 为约定采购量,其中 50% 作为最低价中选企业的约定采购量,25% 作为最高分中选企业的约定采购量。
采购周期:1 家企业中选的,采购周期为 1 年;2 家企业中选的,采购周期为 2 年。采购周期内购销协议每年一签。
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及时足量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当采购周期内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结果与我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交叉时,如中选企业不同的,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如中选企业相同但价格不同的,取较低的中选结果执行。
投标要求:企业投标品种同竞价组至少包含 1 个主品规。企业投标品种 2019 年产量达到本次采购数量 2 倍(含)以上。
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药品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剩余用量可按需求适量采购同品种价格适宜的其他药品。
中选价格在一定时限内不通过官网公开。
在执行过程中,中选产品如果与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交叉,执行工作与国家有关政策衔接。
以下为原文:
来源:http://www.jxyycg.cn/view-b178d23d2b294d04b6a377c499d89d32-2a5f8296cf544f858f7c2fd8fb70b90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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