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 号)规定,对于原地方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 3 年内逐步消化。
重庆市确定了原地方增补的医保乙类药品 3 年消化原则:
1. 属于国家医保目录删除品种以及无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批文的药品,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纳入我市医保报销(渝医保发〔2019〕80 号文件已明确);
2. 属于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品种的药品,于 2020 年 6 月 1 日起不再纳入我市医保报销的药品(渝医保发〔2019〕80 号文件已明确);
3. 批准文号为「药准字 B 号」的药品纳入第一年消化;
4. 文件已纳入医保目录、但厂家未申请医保报销的药品纳入第一年消化;
5. 2019 年在药交所无采购数据的药品纳入第一年消化;
6. 有采购数据的地产药品及有本地药企生产销售、且在我市销售比例达 20% 以上的其他非地产药品纳入最后一年消化;
7. 其他药品根据 2019 年在药交所采购使用量情况,按采购量由小到大排序,考虑参保人用药习惯,按使用量小的先调出的原则消化。
消化时间安排确定为:
第 1 年消化药品,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医保报销;第 2 年消化药品,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医保报销;第 3 年消化药品,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停止医保报销。
其中到 2021 年 1 月 1日前需要剔除的品种最多(不含渝医保发【2019】80 号文件已发文消化的药品),包括 181 个药品,占总数的 47.6%,其中包括 50 个注射剂品种。
在所有 380 个品种中,不乏国内大药企,如科伦药业脂肪乳氨基酸(18)注射液、紫杉醇脂质体注射剂(绿叶制药的力扑素)、中美华东的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等。此外还包括跨国药企的品种,如杭州默沙东制药的阿仑膦酸钠维D3片(Ⅱ)和阿仑膦酸钠维D3 片、费森尤斯卡的多种油脂肪乳注射液(C6-24)等。
Insight 数据库根据官网公布的名单,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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